6_靜宜大學化粧品科學系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作業要點

 

 

 

 

民國112年12月13日教務處備查

 一、本要點依『靜宜大學學士班學生修習碩士班課程甄選作業要點』訂定之。

 二、凡本系大三學生專業必修科目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者,得持歷年成績單於學校公佈之申請期間提出申請。

 三、甄選名額不限,由本系系務會議決選之。甄選方式,由本系系務會議訂定之;錄取學生得於大四開始修習碩士班課程。

 四、學士班修習碩士班課程學生預研生必須於第八學期(含)以前取得學士學位,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一般考試,經錄
     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;惟境外生(含僑生、外國學生和陸生)需符合招生入學管道
     之規定,始能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

 五、本系經系務會議通過擇定部份碩士班課程開放修習,學士班修習碩士班課程學生於取得碩士班研究生正式資格後,依相關規定辦理抵免

 六、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七、要點經系務、院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備查,修正時亦同。

  

民國95年09月21日系務會議通過
民國96年01月10日教務會議通過
民國100年04月20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0年12月28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2年03月20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3年03月26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4年05月01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4年05月12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4年11月23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4年12月01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0年10月0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2年11月2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2年11月28日院務臨時會議修正通過